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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 全使用知识


气体及气瓶使用注意事项

发布人:    时间:2023-12-06

工业气体属于危险化学品,包装物气瓶属于特种设备,如使用管理不当,发生火灾、爆炸的可能性随时存在。要严格按照《危险化学品安 全管理条例》、《气瓶安 全技术规程》进行管理。气瓶是由气瓶本体和安 全附件组成,安 全附件包括瓶阀、瓶帽、易熔塞、条形码等;它们是气瓶的重要组成部分,对气瓶安 全使用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,损坏或丢失都有可能造成事故的发生。

气瓶储存、搬运、使用安 全 要求

一、采购要求:

购买方请提供合法的资质,设置符合安 全要求的库房,提供方便装卸的场地,要有专人负责管理。

二、储存要求:

1、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,仓库不得设置在地下室、半地下室和地上密闭房间内,仓库内不得有地沟、暗道,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,仓库内应通风、干燥,避免阳光直射、雨水淋湿,尤其是夏季雨水较多,谨防仓库内积水,腐蚀钢瓶;

2、空瓶和实瓶应尽量减少,够用就行,避免危险源过大。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(保持间距1.5m),并有明显的标志,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抵触能引起燃烧、爆炸,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;

3、气瓶放置应整齐、配戴好瓶帽,立放时应妥善固定,横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;

4、不准在气瓶上拴绑、堆放或吊装物品,或在气瓶周边存放易燃易爆炸物品。

、搬运要求:

1、气瓶搬运之前,操作人员必须了解瓶内气体的名称、性质和安 全帽是否紧固等安 全搬运注意事项,并备齐相应的工具和防护用品;

2、严禁烟火。运输可燃气体气瓶时,运输工具上应备有灭火器材。

3、气瓶必须配戴好瓶帽(有防护置的除外),并要拧紧,防止摔断瓶阀造成事故;

4、易燃、易爆、腐蚀性物品或与瓶内气体起化学反应的物品,不得与气瓶一起运输。如氧气瓶不得与油脂物质同车运输。

5、气瓶应轻装轻卸,严禁抛、滑、摔、滚、碰等方式装卸气瓶;

6、气瓶 最 好 是使用稳妥、省力的专用小车(衬有软垫的手推车),单瓶或双瓶放置,并用铁链固牢。严禁用肩扛、背驮、怀抱、臂挟、托举方式搬运,以避免损伤身体和摔坏气瓶酿成事故;

7、凹心底气瓶在车间、仓库、工地、装卸场地内搬运时,可用徒手滚动,即用一手托住瓶帽,使瓶身倾斜,另一手推动瓶身沿地面旋转,用瓶底边走边滚,但不准拖拽,随地平滚,顺坡竖滑或用脚蹬踢;

8、气瓶装在车上,应妥善固定、避免碰撞、摩擦和滚动,一般应横放在车厢里,头部朝向一方,垛高不得超过车厢高度则不超过五层;如立放时,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。

9、当需要用人工将气瓶向高处举放或需把气瓶从高处放回地面时,必须两人同时操作,并要求提升与降落的动作协调一致,姿势正确,轻举轻放,严禁在举放时抛、扔,在放落时滑摔;

10、气瓶搬运中如需吊装时,严禁使用电磁起重设备。用机械起重设备吊运散装气瓶时,必须将气瓶装入集装箱、坚固的吊笼或吊筐内,并妥善加以固定。严禁使用链绳、钢丝绳捆绑或钩吊瓶帽等方式吊运气瓶;严禁使用叉车、翻斗车或铲车搬运气瓶;

11、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,适当覆盖,避免曝晒;

12、运输气瓶的车不得在繁华市区、重要机关附近停靠;车停靠时,司机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。

13、气瓶运到目的地后,放置气瓶的地面必须平整,放置时将气瓶竖直放稳并固定牢,方可松手脱身,以防止气瓶摔倒酿成事故;

、使用要求:

1、气瓶使用必须由专业焊工操作,使用前应进行安 全状况检查,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,缺少安 全附件等不符合要求的气瓶严禁入库和使用;

2、不使用超期未检验的气瓶;氩气、氮气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,氧气、二氧化碳、丙烷、乙炔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。

3、气瓶的放置点,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,应与办公、居住区域保持10m以上安 全距离,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应垂直放置并固定起来,氧气瓶和乙炔瓶/丙烷瓶使用时至少保持5m安 全距离,且距明火不少于10m安 全距离;

4、气瓶应立放使用,严禁卧放,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;

5、气瓶应防止曝晒、雨淋、水浸,环境温度超过40℃时,应采取遮阳等降温、防晒措施;严禁敲击、碰撞;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;

6、作业前清理作业场所周边易燃物,附近应放  最 少 两具灭火器;焊割过程中火星四溅,作业人员应及时扑灭火星;

7、丙烷瓶、乙炔瓶瓶阀出口处必须配置专用的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,安装减压器时,应瞬间开启瓶阀,吹除赃物和水分;

8、氧气瓶阀和减压器严禁沾有油脂,焊工不得用沾有油脂的工具、手套或工作服去接触氧气瓶阀和减压器等;

9、操作时应穿戴防护手套、防护鞋、安 全帽等安 全防护用品;

10、开启或关闭瓶阀时,操作者应站在气瓶出口的侧面,应用专用扳手,开启或关闭瓶阀应缓慢;

11、气瓶瓶阀或减压器有冻结、结霜现象时,禁止火烤,可将气瓶移入室内或气温较高的地方,或用40℃以下的温水冲浇,再缓慢地打开瓶阀,严禁用温度超过40℃的热源对气瓶加热;

12、瓶内气体不得用尽,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或重量,氧、氮、氩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.5MPa;二氧化碳和丙烷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.5%-1.0%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;乙炔气瓶保留0.05MPa余压,防止氧气倒灌。

13、禁止将气瓶与电气设备及电路接触,与气瓶接触的管道和设备要有接地装置。在气割、电焊混合作业的场地,要防止氧气瓶带电,如地面是铁板,要垫木板或胶垫加以绝缘;

乙炔气瓶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;

14、使用中若出现气瓶故障,例如:阀门漏气、阀门开关失灵等故障,应将瓶阀的手轮开关转到关闭的位置,再送气体充装单位或专业气瓶检验单位处理。

15、严禁客户私自改装、擅自改变气瓶外表颜色标志、混装气体,造成事故的,必须追究改装者责任;

16、压缩气体气瓶所充装的气体在60℃时的压力不应高于气瓶的设计压力。

17、切记!工作完毕或暂时中断使用时,必须关闭焊、割工具的阀门和气瓶瓶阀。严禁手持点燃的焊、割工具调节减压器或开、闭乙炔气瓶瓶阀。

以上一些安 全要求,希望会在气瓶使用管理中对您们有所帮助。作为气体生产单位真诚希望客户在气瓶管理使用中安 全、规范。我们在生产经营中始终坚持“给客户提供高质量、安 全的产品,是我们的追求!”的理念,对客户遇到的问题,及时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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